柳州凤凰园墓地
金羊网讯 记者符畅、通讯员叶金鑫、邓立超报道:临近清明,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等16部门联合转发了《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指导意见》,把节地生态安葬率等作为衡量殡葬改革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要求全面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加大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
据悉,目前,全省121个县级行政区域已有95个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奖补政策覆盖率78.5%。2017年,发放树葬、海葬补助金超过220万元,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7%左右。各地推进殡仪馆设备节能减排和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全省有263台火化机已加装除尘和烟气净化系统,经现场监测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各地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进一步完善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1988年,广州市在全国首创骨灰撒海活动,截止2017年已累计撒海骨灰2.1万多具,参加群众逾3.3万人次,节省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由民政部门核定的,为群众提供骨灰寄存服务的公益性骨灰楼及骨灰安放地单位,从2017年开始,每年对骨灰楼(安放地)存放的每具骨灰补助10元。逝者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参加2017年及以后由市民政部门(殡葬管理处)统一组织或者委托机构举办的海葬活动,海葬逝者骨灰的委托办理人每具骨灰发放补贴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
佛山市生态殡葬始于2003年南海区的骨灰植树活动,后将高明区更合镇佛坪岭作为骨灰植树基地,定名为“长青林”,占地约120亩。每年清明过后,各区殡仪馆便将参加骨灰植树的市民及骨灰送到“长青林”,群众把亲人的骨灰放入挖好的树坑,再放上树苗填上土,献花默哀,全程没有烧香、烧纸。截至2017年,已有超过1万份骨灰进入“长青林”,100%火化率和“无坟化”清坟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同时,佛山市还印发了生态葬补贴实施办法,将骨灰植树补贴从300元/份上调到500元/份,2017年佛山市全年共发放补贴资金21.3万元。
此外,近日东莞市举办的2018年骨灰海葬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活动在沙田海域举行,252名逝者选择了以海葬的方式回归自然,此次海葬参加人数创历史新高。
全省有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近3000座
广东也进一步加大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据悉,2015年至2018年,广东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约1.4亿元,用于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购置平板火化机、安装尾气处理设备升级改造以及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树葬区和海葬纪念设施建设、公办殡仪馆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修缮等)、殡葬专用设备购置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殡仪馆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殡仪车淘汰更新。
目前,全省兴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约2900座、公益性骨灰树葬区135个,有广州市从化公益性生态墓地、花都祥安墓园骨灰花葬区,潮州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清远市骨灰树葬区、深圳市宝山墓园凤凰园等。据统计,2017年,全省新建骨灰树葬区8个,分别位于惠州、汕尾、茂名、揭阳;江门新建海葬纪念设施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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